2005年08月04日 来源:成都商报 宜宾长宁县一小伙收留了一名奄奄一息的女婴并医好其残疾,如今面临诸多尴尬 一名被遗弃的女婴,眼看就要死去。宜宾市长宁县城郊当时20岁的小伙子王小华,懂的法律不多,他出于好心将这名弃婴抱回家,并医好其身上的残疾。如今女婴4岁了,王小华也24岁了,他到了恋爱娶妻的年龄,但却因收留这名娃娃而面临诸多尴尬———没有女孩愿与其耍朋友,人家不愿未谈恋爱就先有了个女儿;虽然与收留的娃娃以父女相称,但按照法律规定,他却不能收养这名孩子。孩子该何去何从? 街头弃婴 奄奄一息 4年前的一天下午,当时只有20岁的王小华在宜宾市长宁县城忙完工作后上街转悠时,看见一群人围着地上一个用旧棉褥包着的婴儿。婴儿长得胖胖的,大声哭着,可能是饿了。一名围观妇女说,孩子是个女婴,已在那儿放了半天时间了,“真是造孽啊!”骂其父母“太狠心”的人多,但却没有人愿意收留这孩子。 当晚,王小华无法入睡,那婴儿的哭声,使他想起了父亲的悲惨童年———爷爷、奶奶在父亲不到10岁的时候就相继去世,是好心的乡亲把父亲抚养大的…… 王小华翻身起床,重回弃婴的地方,那婴儿还在单薄潮湿的棉褥里,缩成一团,脸上挂满泪水,已哭得奄奄一息。王小华鼻子一酸,流出泪来。 医她残疾 养她长大 王小华犹豫了一下,用自己的外衣裹着啼哭不止的婴儿回了家。 王小华家是村里最穷的,且母亲已病逝。父亲坚决不同意他收留这名弃婴,“不是爹心狠,你也该娶媳妇了,哪有钱养这孩子。”但再看那条可怜的小生命,质朴善良的父亲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。 王小华给孩子取名王璐。从此,他每天往返于家和上班的商店之间,晚上照顾婴儿常忙到深夜,喂奶粉、洗尿布……常整得手忙脚乱。 “女儿”一天天长大。 王璐1岁多时,身上的残疾已十分明显———手上一个突起的异形肉状物越来越大。王小华想为璐璐做手术,但满足家里的基本生活都相当困难,自己每月在商店打工的250元工资都用在“女儿”的身上,到哪筹手术费呢?王小华的善心感动了周围的人,大家凑了千多元医药费,王小华和父亲抱着王璐赶到宜宾一家医院做了手术,去掉了她身上的残疾。 恋爱娶妻 面临尴尬 如今,王小华已该娶妻了,但在与一名女子订婚前,女方要求他把王璐送走,她不愿让自己没结婚就有个“女儿”。 “小华,你好好考虑,介绍几个对象都没成,再这样下去,哪个媒人敢登咱家门?”父亲劝说道。王小华不忍心再将“女儿”丢回大街,女方带着“失望”和遗憾与王小华分手。 然而,王小华告诉记者,最遗憾的是他目前不能收养王璐,他已知道了《收养法》的有关规定。可是听着王璐亲切地叫他爸爸,他很希望“女儿”能有个美好的未来。(完 廖时权 向伟)
跟我一样大的
24还早!我们这些24的朋友都不慌耍 !
楼主,你老的转这篇报道来要表达个啥子意思嘛》是要坛子上的兄弟姐妹些捐钱嘛,还是要大家给他介绍对象嘛,还是要歌颂这样的美德嘛,还是发动大家给那个小娃娃重新找个家嘛,还是要咋个?
楼上想得真周全
世道变了。。。。
<收养法>应该修改了.
这个新闻早看过了啊我~~~
同情ÇÇÇ